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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期内可以拆除违建吗,违建拆除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敛采莲 时间:2022-07-08 17:51:42浏览117次

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意见书),在规划区外擅自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屋及设施。对于已经认定的违法建设,必须无偿拆除。正因为如此,违法建筑的认定存在很多漏洞,尤其是在拆迁区域。因此,很多当事人在被认定为违法建设时,选择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诉讼期间违建会被拆除吗?这种行为合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103010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上述规定,违法建筑需要强制拆除的,只有在当事人不复议、不提起诉讼、不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能强制拆除。也就是说,一旦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在诉讼或者复议期间不得拆除违法建设。

再者,《中华人民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同时,也提供了一些例外情况。出现例外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这些例外包括“法律法规停止执行的”。

简单来说,只有满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不拆迁”三个条件,行政机关才有权依法强制拆迁。“三不”缺一不可!

因此,在诉讼期间,即使建筑是违法的,行政机关也不能拆除房屋。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判定为违法强拆。因此,当自己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面临强拆的可能时,广大被征收人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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