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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不签字可以强拆吗,不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强拆的案例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隋子菡 时间:2022-07-08 22:36:43浏览108次

拆迁行为对被拆迁人来说很重要。一旦被拆迁房屋被列入拆迁区域,就要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初步评估。最后将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与拆迁补偿标准相结合。如果相差较大,被拆迁人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很多人认为只要我不同意搬迁,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方就不能拆我的房子,这是违法的。是的,国家禁止各种形式的违法强拆,但并不是所有强拆都是违法的,“司法强拆”是合法的!

1.不签拆迁协议可能导致强制拆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03010的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正。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

二是强制拆迁无法实施的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不能进行拆除: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照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周转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4.此外,强制拆迁的,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见证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提交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即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应当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之前完成。实践中,公证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的。

3.司法强拆如何提供救济?

当面临司法强拆时,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救济,即 (1)在人民法院审查强制执行过程中提出异议; (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被征收人认为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需要提醒被征收人的是,要尽早维权,不要有“只要不签字,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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