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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可以认定违章建筑,法院可以认定违法建筑吗

来源:征地补偿作者:益伟茂 时间:2022-07-23 14:12:15浏览81次

“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没有征收补偿。”相信很多被征收人都听过这句话。但是,房子违法建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谁有权利认定房子是非法的?法院是否有权认定违章建筑?

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开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不过,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仔细想想,并不是很科学。其“违法建筑”中所谓“违法”的实质并不明确,只是表现出一种笼统的表面定义,无法明确把握和认定。严格意义上的“违章建筑”是指《土地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房屋和设施。如果“违章”只是某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是否能称为“违章建筑”值得商榷。

但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地方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只通过审查是否有审批手续来界定“违法建筑”,可谓简单粗暴。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相关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违法,平时都没事。一旦征收,只是一个证明而已。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筑的存在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往往忽视房屋的认定,直接以当事人是否有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法建筑的依据,即无证房屋视为违法建筑。

事实上,是否为公民合法财产的认定,必须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乡、村违法建筑的行政主体。他们有处理违章建筑的行政强制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

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

1.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是法定部门,城市的违章建筑归这个部门管;有的地方城乡规划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合并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所以“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有权管违建。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这个部门就是一般老板姓所指的“城管”。城管部门本身无权管理违章建筑,但经省人民政府授权,有权要求违章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其执法范围内(乡镇、村庄规划区),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管理。超出执法范围的,没有管辖权。

4.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自然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有权对农村违法用地进行认定,并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无权进行行政强拆。这种做法很少见。一旦e

以上四个部门是依法查处违法建筑的部门。实践中,被征收人可能会遇到所谓的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管局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查处。这些部门没有资格查处违章建筑。律师建议,在进行违法建筑调查时,被调查房屋的业主要留下证据,判断对方属于哪个部门,然后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建筑是否真的违法,对方是否有资格调查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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