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怎么起诉拖欠工程款的人(起诉拖欠工程款最有效的方法流程步骤)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类秋灵 时间:2022-07-20 13:18:18浏览14963次

一、怎么起诉拖欠工程款的人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拖欠工程款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对于中小型分包商来说,这种行为可能会使他们在项目中无利可图,甚至赔钱,或者拖累他们。进一步拖欠无辜工人的工资。

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十多年处理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经验,从实务操作的角度提出了操作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立案

起诉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对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则;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提前支付诉讼费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和联系方式;

(二)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原告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这影响了案件的受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咨询法院立案法院的工作人员。有些法院会在你提供被告的户口后自己调查;您也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出具调查函,向派出所出具证明。

一、受理

收到诉状后,法院将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原告。

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将诉状复印件、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传票送达被告。被告应诉后,应当向原告送达法庭传票。收到传票后,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传唤,准时准备出庭参加诉讼。

二、下一步要走的流程。

接下来是审判,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这一步可以在法官的指挥下进行。然后,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和上诉。债务人在判决、裁定、调解、支付令具有法律效力后,未按照上述文件确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写在最后。

如果诉讼目标很大,太麻烦或真的不知道如何处理诉讼,小边建议找专业律师代理会更好,以上是起诉的一般过程,我希望能帮助你!

二、面对拖欠工程款,这样起诉更有效

 

面对拖欠工程款,这样起诉更有效

 

那么,在外打工的民工朋友面对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是好呢?这里王律师告诉您在维权过程中,这样起诉更有效!

 

面对拖欠工程款,这样起诉更有效

 

一、应掌握起诉的最佳时机

在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发现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起诉。

 

面对拖欠工程款,这样起诉更有效

 

二、提起诉讼时应当明确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请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据理力争。

四、运用工程鉴定的技巧,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己方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提出鉴定的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内,因而这就涉及到一个提出鉴定时间和需不需要提出鉴定的技巧问题,律师认为,有下列几点可供参考:

1、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全包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

2、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

3、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

4、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

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

律师叮嘱您

往后再遇见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我们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的帮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拿到我们的血汗钱。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