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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呢,房价上涨业主违约怎么判定赔偿

来源:商品房买卖作者:保冬易 时间:2022-09-24 18:25:01浏览147次

在售房市场上,商品房预售是一项重要制度,但由于商品房不是现房,即使购房人支付了款项,也无法有效控制已购房屋。 如果住宅售价大幅上涨,开发商可能会单方面撕毁以前的购房合同,将住宅以高价另行出售。 刘甲明律师的典型事例表明,即使是认购合同,因开发商违约而无法获得购房人所购买的房屋的,开发商应当赔偿购房房屋差价等既得权益损失。法律咨询:

你好! 去年,我和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合同约定交房日期,物业公司约定交房延期三个月,我有权解除合同。 现在过了交房日期4个多月了,物业公司没有通知交房,但上个月突然通知我合同解除了,物业公司希望退还我已付的房款,并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发现解除合同的真正原因是现在的房价比当时高了很多。 请问,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交房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立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不是义务,而是解除权人的权利,解除权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是否解除合同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 违约方也无权主张解除合同逃避合同的实际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地产公司因延期违约,但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由于买方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合同仍然有效。 买方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商品房,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院意见:

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生效。

一个是拿到预售许可证,

二是到房地产部门登记备案。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也不提示合同人可以办理登记备案。 开发商的行为是不正当阻止合同生效条件的成果,应当视为该条件已达成,合同生效。 另外,由于购房者已经承担了支付金钱的主要义务,且开发商已经接受,合同成立并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预期利润,即履行合同后获得利润,被告应当赔偿因不能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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