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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配套缩水能不收房吗

来源:商品房买卖作者:钊文光 时间:2022-10-26 00:45:02浏览54次

一些人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小区组合与购房合同不一致。 那么商品房组合缩小能不收房吗? 关于购买商品房交钥匙也交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以下为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买商品房交钥匙能否交房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商品房配套缩水能不收房吗

何时交付使用房屋,这是关系到房地产买卖双方实际利益的重要问题,经常引起“交付使用房屋”的纠纷。 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屋搬迁占用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是交了就可以用了。

审判实践中存在着诸多当事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差异而产生的争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是“交钥匙”,但购房人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要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所有权凭证。

这引起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房屋交付使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购房者的占有,其外观主要是将房屋钥匙交给购房者。 但是,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当事人只约定“房屋交付使用”时间,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将房屋转移给购房人占用,即“交钥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完成“房屋交付使用”的当然,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作出特殊约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转移占用房屋,同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钥匙”给购房人,还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人。 否则,就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商品房配套缩水能不收房吗

公共设施和附属配套项目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不能同时交付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收楼。 房地产交付验收期的确定和异议的提出时间办理共享设施和附属配套项目的交付时间和基准房地产证时限起算点的逾期支付以及卖方延期取得房地产证时违约金的计算比例和合同解除权是商品房存在问题时消费者应注意的问题。

综合以上介绍,公共设施和附属配套项目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同时交付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收楼。 相信大家看过上面的介绍之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买商品房交钥匙是不是就是交房的法律知识。 如果你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络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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