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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什么意思,征收土地的合法程序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苦灵珊 时间:2022-10-01 17:10:02浏览102次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村经济集体所有,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有一定法律程序的,民法典征收农村土地的手续又如何?五六懂法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民法典对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没有规定,但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征收基本农田的,还需要国务院批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乡、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本规划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另行进行征地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用土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用土地批准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用土地批准,超越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没有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永久基本农田需要国务院审批。 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五六懂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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