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拆迁协议作者:释柔妙 时间:2022-11-02 02:45:02浏览102次
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因此,房屋被征收拆迁时,应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应按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然后,签订的拆迁协议在房屋交付时被征收方变更。可以要求赔偿吗?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交付时被征收人临时改变主意,给被征收人造成损失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补偿,并要求被征收人履行补偿协议的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正,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补偿协议有关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合同的签订将面临因主体不清、主体无法律责任而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等组织,就没有法人资格。一旦拆迁结束,他们就被撤了,找不到了,更别说以后业绩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应该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对于如何约定合同细节没有经验。频繁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日后履约出现麻烦。拆迁协议中必须明确的比较重要的内容有:
(1)补偿总额和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如果有厂房出租就尤为重要,涉及到双方对分割拆迁补偿份额的确定。
(2)赔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3)安置房,土地的面积和具体位置,土地的性质,因其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属性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如果合同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偿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不与主合同条款相抵触。主合同有重大变更的,必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为准。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生效后,被征收人和被征收方都需要履行协议。房屋交付后被征收人临时改变主意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被征收人按照约定履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