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认定作者:千梦菡 时间:2022-11-06 10:49:20浏览764次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哪领对应的内容介绍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1、登记号由受理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4、发生事故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初次确诊(鉴定)时间填写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填写: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2、登记号由受理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
3、发生事故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初次确诊或者鉴定时间填写。
4、工种一栏,企业职工填写工种或工作岗位类别,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
5、受伤情况一栏,应写清事故经过、地点、当时所人事的工作、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从事何种工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诊断机构。
6、诊断结论一栏,填写初次诊疗的医疗机构作出的诊断结论。对于工伤认定申请时初次诊疗仍未出院的,为入院诊断结论。职业病的,填写职业病名称。如果不是职业病的,可不填。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以上系笔者关于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哪领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