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屋质量作者:公子骞 时间:2022-12-05 16:19:53浏览85次
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环境的;住房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且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可以拒绝收房。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如何的
1.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房屋买卖过程中,未取得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经催告延期交房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环境的;住房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且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可以拒绝收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销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建设进度和交付日期已经确定;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1.已获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号;
2.开发商无故超出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房,经买受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
3.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发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结构和配套环境;
4.开发商未经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合同无约定,房屋实际交付面积绝对误差比超过原合同规定的3%(不含3%)的,可拒绝交房,解除购房合同;
6.经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水电气暖接通的前提;
9、不能提供合格测绘部分实测房屋面积数据的。
法律法规对开发商交房有限制。如果不能满足,开发商不得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这时候购房者也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收房。所以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但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买受人不能立即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有必要做一个提醒,给开发商一定的时间。但如果催款后超过3个月还不能交房,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