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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杀女事件:为何亲情如此脆弱

来源:法制新闻 时间:2020-07-20 10:13:07浏览8811次

拿到一起案件,看到被害人与凶手木某的关系时以为搞错了——被害人系木某的女儿和女婿,女儿死亡,女婿重伤。

现场惨不忍睹,几处大面积血泊,浴池半缸血水。木某因家庭矛盾当晚喝酒后携带镰刀到女儿家,进门即与女儿女婿发生争执,遂持刀砍人。慌乱中女儿、女婿逃进厕所,木某一脚将门踹开,女婿跳窗而逃(现场勘查厕所门锁已坏,纱窗呈开启状,足见当时场面的混乱紧张)。木某持刀对女儿一阵乱砍,其中一刀砍在腰背部,深达胸腹腔,终因肺脏肝脏破裂大失血死亡。砍完女儿后,木某又跑到楼下追上女婿连砍头部、背部数刀,女婿被砍至重伤。

父子没有隔夜仇,究竟是什么样的血海深仇让木某痛下杀手,向自己的至亲开刀呢?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人案件。

木某之前因为盗窃、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过,可谓劣迹斑斑。与妻子关系恶劣,经常对妻子家暴,案发前曾与妻子离婚,后复婚。好景不长,木某赌博秉性不改,两人又开始离婚,案发当日木某正作为被告参加离婚诉讼,当晚就发生惨剧。

木某和女儿、女婿的关系也不佳。不仅对妻子动手,对女儿、女婿也曾殴打,案发前的报警记录就有多次,其中一次持刀将女婿腿部划伤(木某辩称是手持水果刀不小心碰到的)。木某在白天的离婚诉讼庭审时亲口承认打女儿女婿,辩称打人是因为二人不给他钱花。而根据其妻子证言、女婿陈述,包括本人也承认自己开的车子、住的房子都是女儿女婿买的,女婿曾经给过他一万元钱。木某妻子还证实女儿帮木某还巨额赌债,平时也给钱花销。木某对自己婚姻的失败归咎于女儿头上,对女儿支持妻子与自己离婚表达了强烈的不满,称“天底下哪有女儿劝父母离婚的”,由此怀恨在心。

矛盾一次次升级,终于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而最后的导火索就是案发当日的离婚官司,当晚九时许木某酒后持镰刀到女儿家中,入门未说两句话直接追砍女儿女婿,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家是温暖的港湾,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木某置亲情不顾,残忍挥刀相向。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何况至亲骨肉。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摊上这样的父亲,深深地为死者心痛。可以想象,她从小生活在一个父爱缺乏的家庭环境中,丈夫的年龄跟父亲接近,是不是内心深处对父爱的潜在渴望呢?然而不幸并没有因为结婚摆脱原生家庭终止,木某对女儿的仇恨还波及到了女婿头上。其实作为女儿,目睹母亲常年遭受家暴,父亲在外赌博等,坚定地站在母亲这一方,支持母亲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又何过之有?没想到这竟成了最后的导火索。

谁知道人性的恶与幽暗能到什么极致?俗话说:

杀山中贼容易杀心中贼难。长期的矛盾之下亲情脆弱如纸,犹如潜在的炸弹,终于在某个时刻爆炸,彻底毁灭了整个家庭及人生。

影片《致命ID》展示了凶手的11个分裂人格,既有邪恶灵魂,又有善良勇敢的心,而这竟能归结为一个人身上。

也许我们永远不知道一个看似正常的个体潜在的其他人格,正如阳光下的阴影、冰山下的一角无从窥见。

其实本案案发前已有迹象,木某长期家暴,对妻子动辄拳脚相向。曾经在妻子面前有过犯意流露称要和女儿女婿拼命。但包括受害人在内,无论如何不会想到最终以这样决绝的方式结束。

上帝要让人灭亡,必先让他疯狂,作案前木某究竟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心路历程?

精神鉴定证实木某有现实的作案动机,谈及女儿死亡时流泪后悔,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提审时见到本人,满面愁容。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虽已年届五十,依然身强力壮,可以想象其动手时被害人几无反抗之力。核对完主要事实,问及现在的想法时,木某泣不成声,说自己天天夜里不到三点睡不着觉,子女哪怕再不孝敬,再有仇也不会杀唯一的女儿,是自己那天酒喝多了不小心杀人。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对不起女儿。此时的眼泪或许是真,然而又有什么用呢。

可恨可怜。

血淋淋的事实一再提醒善良的人们:遇到“垃圾人”做好防范。遇到紧张局面万不可言语或举动上再有冲动,如意气用事说狠话刺激对方等。因为行为人满怀怨气正愁发泄口,稍有不慎即可引爆火山,导致无法收场的后果。一定先稳住局面,平复对方情绪,暗自报警,这方面可参照谈判专家若干技巧。

总之,发现对方情绪异常千万不能硬杠,对方有备而来,防人之心不可无,灾难可能发生一瞬间。故意杀人中激情犯罪不少见,当事人在某种外界因素刺激下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而实施犯罪,行为人过后也多表示后悔。见惯了太多的铁窗泪,不要等到最为宝贵的生命、自由、亲情失去了才追悔莫急。

本案量刑也颇为纠结。从木某作案的前因、手段、造成一死一重伤的后果来看,判处死刑并无不当。同时女婿不肯谅解,坚决要求判处极刑。但是近年来死刑适用越来越慎重,本案又是家庭矛盾引发,作案对象特定。还有一个非典型性自首情节,作案后木某滞留原地,群众报警后等候警方抓捕归案。虽然这种自首的意义有限,警察出警后经过目击证人的指认将其锁定,但毕竟是自首。多重情节并存的前提下,着实需要再斟酌一番。

不管案件怎么判,木某余生心灵难以安宁,他每晚能安睡吗,做梦会梦见唯一的女儿吗?会对女儿忏悔吗?

这些年,几乎所有不可想象的难以置信的事件竟然都在现实中发生了,真实的人生永远比小说更加跌宕曲折起伏。除了本案外,儿子杀父母和妻子,母亲杀儿子的案件都遇到过,更别提那些分尸碎尸、酱油煮尸块等惨不忍睹的情节,各种腐败巨人观、白骨化等刑事摄影照片映入眼帘的触目惊心。

唉,每次接触到这些案件的时候,也在想其他参与办案人员的心理阴影面积。从最初各种心理不适到现在逐渐平静面对,时间是最好的良药。那些年,办过的各类奇葩案件。每一张照片,每一个场景,每一份供述证言,都是还原真想的素材,仔细看不能漏掉。尸体上的伤痕是不是如口供所讲的工具、手段形成,血迹是喷射状、滴落状还是擦拭状,现场的痕迹、物品状态是否如供述描述一样,是不是达到了“非亲历所为不能如此供述的境地”,脑海中一遍遍回放案件的全过程,虽半夜惊醒亦无他法……克服恐惧。

有人说,办理刑事案件犹如穿越一条幽暗的隧道,面对形形色色的嫌疑人、各种血腥的场景、人性最深处的阴暗等,自身必须是一个强大的发光体,才不会被周边的黑暗吞噬,方能平静地穿越隧道,寻找到那束光。为此法律人必须有个棒棒的身体,有豁达坚韧的心态。要达到上述两点,无它,修身也。譬如读书写作跑步逛街听音乐吃东西,方式不限,适合自己的就好。推荐若干物品如下:甜甜圈、巧克力、奶酪芝士、烧鸡公、麻辣火锅、衣服鞋子、还有那包治百病的包!

刑事案件,道阻且长。警惕啊,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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