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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公告应该怎么办,被法院传票公告应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宇文实 时间:2021-09-29 10:16:36浏览16096次

被法院公告应该怎么办,被法院传票公告应该怎么办

收到法院的传票应该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其中的一些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官司,上过法院,但是如果我们一旦真的收到了法院出庭传票,收到法院传票后需要做什么呢?

一、核实“传票”的真实性

骗子利用法院、检察院的名义来进行诈骗的骗术不少人都经历过。很多人都接到过骗子冒充法院、检察院的名义打来的电话,说你“有案在身,需缴纳费用”。

所以,我们接到“传票”后的第一步,必须首先核实“传票”的真实性。

法院传票是指由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文件。法院传票中通常包含:原告的起诉状、审理法官的信息,还可能有举证通知书、开庭时间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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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要注意的是,收到传票说要立即缴纳“相关费用”的,一定是骗子!

因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1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且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缴,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一上来就由被告缴纳“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签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直接送达,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邮寄送达,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六)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所以,不管怎样,法院都有方法将法律文书送达你的手上。所以要签收,积极应诉,防止消极应诉对己方不利。

三、第一时间了解案情

签收传票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以防在案件审理中被对方牵着走。可以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在应诉甚至反诉的时候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还要去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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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呢

对于法院传票,相信有些人应该是陌生的。对于他们而言,第一反应是恐惧或者害怕的。当然对于经常诉讼的人而言,他们或许会想我到底是哪里做错了或者哪些人要对付我呢?因此无论属于何种心态,收到法院传票还是应该慎重,但也不必害怕。深入了解之后,就会消除不安的情绪的。

一、确认“传票”的真实性

一般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有这几种: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

如果是电话通知,怎么辨别真假呢?

如果是电话通知,诈骗电话是先语音通话,然后按数字转到人工服务;而法院打来电话从头到尾都是人工完成的,如果碰到先语音通话再转人工服务的,一般都是骗子,就赶紧挂掉吧。

如果是法院通知你领取传票,一般电话里会先核实你的信息,比如会问:你是张三吗?你因为某某事被李四起诉了,请你到某某法院某某法庭找某某法官领取传票”。

正规法院的电话一般是固定电话,一般不会用手机号码来通知(不排除法官或者书记员使用法院配备手机拨打电话的可能),所以,接到电话后可以先去网上查询下是否是该法院的电话。目前,一般是短信(12368)通知,然后双方再通过电话沟通相关事宜。

二、签收“传票”

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可能会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三、了解案情

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四、不懂咨询专业律师

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但法院受理后既不公告也不驳回,想让我撤诉,已四个月,该怎么办

这个事情要询问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是这么回事,如果被告主体明确,应该进行公告,公告费需要你这边先支付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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