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法院起诉证据不全怎么办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青徭雨 时间:2021-10-14 18:20:10浏览93次

法官助理教你打官司第四篇——去法院起诉前准备证据时需要注意什么

前面我们讲到了到立案庭立案,现在正在家里期待的搓搓手中,可是干等着也不是办法,心里还是不踏实,那咋办呢,这不法院给你发了

举证通知书

嘛,趁着这段时间,咱们好好看看有没有证据漏了,有的话赶紧准备好了交上去,要是

过了举证期再交给法官可是要遭到训诫(挨骂)的呀

,还是不要惹法官大大比较好。

有很多小伙伴虽然知道法院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可是具体证据到底是什么,在打官司的时候到底怎么准备证据还是处于比较懵的状态,所以呢,今天呢,就这个证据的问题,我给小伙伴们好好掰扯掰扯。

原告或者被告或者第三人(这个东西咱们后面单独讲)说的话

一般来说当事人陈述就是指的在开庭过程中当事人讲的话,书记员会记录下来给当事人签字确认,法庭开庭的时候也会全程录音录像,但是比如庭外法官单独找一方做的谈话笔录等等,也属于的哦。

(2)注意点

你在一个案子中说过的话,在其他案子里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说话的时候千万小心不要自相矛盾,或者为了这个案子能赢夸大其词,隐瞒部分,更不要作死虚假诉讼,因为你不能保证你这一辈子就进一次法院啊。

法官大大是什么人,天天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的人,你耍什么花头法官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切记切记。

书证是以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大家都非常熟悉的

、租房

物证是以

外在的特征

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比如租车合同中的那辆车。

(1)注意点

书证和物证可以根据证明对象的不同而转换

啥个意思呢?

(3)注意点

如果一份书证在对方的手中,但是对方拒不提交的,法官大大是可以推定书证的内容为真的,是不是很棒。

(4)注意点

:书证和物证最好是提供

原件,

如果原件没有的话,你提交的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

要是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一份借条复印件,你就等着败诉吧

,我可没有开玩笑呐,所以借条原件一定要保存好啊。

视听资料简单的理解就是

,比如录像带啦、磁带啦等等

电子数据是指

形成和存储在电子设备中的信息

(2)

注意点

:这里要重点讲一下电子数据,因为这几天最高法刚刚宣布了“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也就是说,以后大

家在微信聊天中的话也可以作为电子数据提交给法院啦,当然记得带上手机

,所以以后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找不到证据了呢,傲娇.jpg。

具体的电子数据包含哪些我直接给大家上图,直观好记,嘿嘿嘿

(1)定义

:知道案情的单位或者个人做作的陈述。

(2)注意点

证人不用回避

,啥意思呢,就是哪怕是你爸妈给你作证,也是可以的,

只不过证明力稍微低一些

而已。

(3)注意点

证人的角色和其他角色冲突了的话,证人优先

,理由嘛上面一点已经讲的很清楚啦。

啥意思呢,就是万一这个案子负责审判的法官大大刚好是目击证人,那么这个案子就要给其他法官大大审理,这个法官大大就要做为证人优先。

(4)注意点

证人是必须出庭作证的

,要不然证人的证言法官大大是不会把这种证言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除非因为

健康原因

路途实在遥远

又或者因为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赶不过来的除外。

(5)注意点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

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也就是法院给你发的

举证通知书中的截止日期

之前,而且

是否准许,是法官大大决定的,当然了,法官大大自己也可以要求某个证人出庭。

(6)注意点:证人出庭是要给钱的啊

(当然关系好不收也正常),你想人家好好上着班请假出来给你作证,你不得补偿人家一定误工费和交通费伙食费甚至住宿费啥的,不过好在

证人出庭的费用,一般来说是申请人先垫付的,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7)注意点:

证人出庭作证,是要填写

保证书

的,保证啥呢,就是保证

如果作伪证的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作证需谨慎呐。

勘验笔录是

法官大大和书记员等去现场勘验后制作的笔录

比如我们农村里经常发生的宅基地纠纷,这个玩意他不到现场根本没法平息双方的怒气值啊,所以法官大大一般来说都是要去现场的,这个时候法官大大指导书记员记录下来的笔录就是勘验笔录,这个也是证据呢,而且

这个证据你不可以提异议

,感受到霸道总裁的温暖了吗~

鉴定意见是

有专业资质的人对专业问题经过鉴定后出具的书面意见。

比如发生医疗纠纷后,双方争执不下,这个时候就要委托一个鉴定机构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归属,如果你喜欢重口味一点的,那么

尸检报告

就是鉴定意见,刺激吗~

(2)注意点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意见,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须出庭的时候,鉴定人是必须出庭接受询问的

,如果不出庭的话,

不仅拿不到鉴定费,而且鉴定意见还会成为一堆废纸

(一)内容:

在我国现行的民诉法中,对证据的要求有三个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1)

真实性就是

证据本身

必须是

真实的

,不能是伪造的,要是伪造的话,查证属实你可是要进某个地方感受一下“不一样的人生”的哦~

(2)

合法性就是证据本身

采集的过程必须是合法的

,非法采集来的证据,法官大大可是不采纳的哦,你就算采集来了也不行。

有点抽象,没事,我举几个刺激的例子,你一下就明白了。

比如在家里偷拍伴侣的出轨视频,在宾馆抓奸拍视频等等等,这种严重侵害第三人隐私的做法,法官大大是不会采纳的呀。

(3)

关联性是

证据本身要与案件有逻辑上的联系

,八竿子打不着的证据可不要乱提交。

我想说明啥呢,关联性这个东西,你基于你朴素的理解觉得有关就可以提交给法院,至于到底是否有关,有法官帮你把关,你不用操心,但是也不要太过分啊。

比如我的法官大大曾经就碰到过民间借贷的一个案子,原告居然把自加被告起的所有微信聊天记录都给打印出来,300多页A4纸密密麻麻,原告你想让法官大大看不见明天的太阳就直说,不用这样的,真的~

大家可不要小瞧“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这九个字,这九个字几乎是庭审中被重复最多的几个字了。而且也是最能凸显你法律涵养丰富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了。

所以,请牢记这九个字: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有人恶意诉讼到法院打官司以证据不足拖延,然后在过一段时间又恶意诉讼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

我写的上诉状,给你参考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已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上诉人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承担任何还款义务,一审判决事实调查不清,应当予以纠正。

本案一审未合法传唤上诉人到庭,导致上诉人错失提出抗辩、证据及反诉的机会,当上诉人发现被被上诉人起诉时,浈江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8)粤0204民初X号民事判决。但该判据因未有效调查上诉人的还款情况,导致存在事实查明不清的错误。

事实上,在借款之时,被上诉人仅仅向上诉人出借27000元,从未通过给付现金的方式,交付另外3000元借款。但上诉人为了顺利获得借款,只能按照被上诉人的要求,在收取借款前出具收据。因此,本案的实际借款金额仅仅为27000元。

在获得借款之后,被上诉人不定时地向上诉人收取高额利息,利息标准远远高于法定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标准。尽管如此,上诉人还是按照被上诉人的指示偿还利息。经上诉人统计,上诉人偿还的款项早已覆盖双方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因此,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任何款项。

二、被上诉人存在虚假诉讼、套路贷等不当行为,依法应当对其实施适当的处罚。

在上诉人已经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仍谎称上诉人仅仅偿还3000元利息,并提起本诉,属于虚假诉讼,应当对其施以处罚,重则,应当处以刑罚。其克扣部分借款的行为,符合套路贷的特征,同样也应当对其施以处罚。

综上,一身判决事实调查不清,应当予以纠正,恳请贵院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撤销(2018)粤0204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偿还任何款项。

原告提供的假证据,法院在判决书里全部认为有效,我们提供的证据全部无效,我是到检察院投诉,还是上诉

泻药。但是以下我说的可能会引起题主的不适,题主可以选择不看。

一、被告不认可的证据不一定就是假证据,证据是不是具有真实性需要由双方进行质证,虽然法官也有核实证据的权力,但是考虑到他案子这么多,还是要依赖原被告的质证的。你认为是证据不具有真实性,但就在质证的时候提出来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伪,至少也要达到让法官在心中对原告证据的真实性产生极大疑惑这个标准。如果每一个证据法官都要仔细审查,那要原被告律师质证干什么,一股脑全提交上来好了。质证不是你说一句不认可就可以的。我见过被告对所有证据都不认可的,包括原告的身份信息(笑)。从某种角度说,出现你题目中描述的情况是被告代理律师的质证工作做的不够好。

二、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原告提交的证据是不真实的,最次的情况是该证据被排除在讼争案件之外,你还可以要求法官对原告进行训诫,甚至是罚款。如果是影响到本案的关键证据或是影响到案由是否成立的前提性证据有假,法官很有可能直接驳回原告起诉,训诫、罚款。根据最高法2016年发布的《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对于虚假诉讼的一方(尤其是原告),要纳入失信人的行列,对于有代理律师参与的,要向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和司法局进行通报,对于律师来说这是很严重的执业污点,要被停业甚至是吊证。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这是个新罪名。如果是已经签发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文书,在二审中你提出关键证据不真实的证据,二审法院会依法改判的。如果是二审的裁判文书采纳了假证据,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者同级、上级检察院民行科去申诉。

三、法官不是当事人的下属,没有当事人“要求法官审查证据”这种说法。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没有这个权力。要不要对某个证据进行审查,审查到哪一步,都是法官自己的独立判断。但是证据明显存在问题而法官没有发现的,往小里说是办案不仔细,二审被改判影响他指标,还可能吃内部的行政处罚,如果是大案要案或者造成当事人严重损失无法挽回的,可能会被追究玩忽职守罪(比较少见)。如果法官发现了还故意帮助原告的,可能会构成枉法裁判罪等罪名。但这个是不是故意的,你说了不算,要检察院(或监察委员会)介入调查以后才能确定。一般法官智商没那么低,不会干这么明显的事。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在二审或再审中认定一(原)审的证据存在虚假,最多就是改判,然后内部处罚一下这个法官。

四、我虽然不是法官,也没当过法官,但是我知道法官是很忙的,很多业务庭法官每年人均办案数量超过200件。一年的工作日大约是250天,一个案件从拿到业务庭开始,阅卷、开庭、合议、写判决书,全过程平均只能有大约1.25天,你觉得做得到吗?这只是审判业务,你要知道法院还是个国家机关,还有很多的行政事务和学习这个讲话、那个精神的党政活动。他不可能对每个案子都审查地很仔细,然后还要有耐心照顾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感情。一方当事人动动嘴皮子说“法官你这个证据去核实一下”,法官就要跑断腿,换你你干吗?我执业遇到的大多数情况是法官说“XX律师,这个事实你再提交下补充证据。”然后我跑各个地方去调取证据。会提醒我提交补充证据已经不错啦,有的法官就以证据不足直接判败诉啦。毕竟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自己举证有问题的不利后果要自己承担。同样道理,质证不利的后果也要自己承担。

五、现在好像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风气,喷法官的判决总是“政治正确的”。我觉得换那些喷子来审判只会更糟。凭良心讲,我自己在东部沿海地区执业过程中遇到过的法官大多还是能讲道理的。尤其是上海法院的年轻法官,一个个学历水平不要太高,秒杀大部分喷子,而且虽然忙,但是有限的接待时间里能把问题都讲的很清楚。颠倒黑白?说的不好听点,一方当事人出得起什么代价让法官给他颠倒黑白?现在监督机制比十几年前严了不知多少,有几个法官敢明目张胆徇私枉法的?至于你说的法律市场化是什么我没听说过。如果你说的是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市场化,那绝对是好事,我看还市场化的远远不够。如果你说的是审判活动,那我还真没看出和市场有啥关系。这地,我替法院洗了!

PS:附上2013-2016年度上海法院法官人均办案走势图,来源于“2017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