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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怎么办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益礼骞 时间:2021-10-22 13:40:44浏览135次

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和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

3、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适用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是对程序上的评价,适用裁定的形式;

4、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驳回起诉的常见问题

作为原告的你起诉之后,是需要经过法院进行审查的。如果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规定,会对你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可想而知,原告起诉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程序的启动,起诉经法院审查并立案登记后,诉讼程序才会真正的启动。关于立案问题,国家有对应的“立案登记”制度,是指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从而决定予以立案审理的行为。

首先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而言,对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法院只是从形式上审查。审查的也是作为原告所递交的起诉状上所涉及的各个事项,是否存在遗漏或者错误。一旦出现遗漏或者错误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原告予以补充。实务中最常见的关于被告人信息的问题。如果说被告的信息不够,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那么就应该告知原告及时补正。但是如果原告经过补正后仍然没办法明确被告的信息,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当然还有些原告人情绪过于激动,直接在起诉状当中就夹杂着谩骂或者人身攻击等词汇、字眼,法院会对这种情形进行告知,要求修改好后再提起诉讼。

实务中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会根据具体情形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且不存在不予受理的情形,那么正常情况下就会进行登记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2)如果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那么接收到起诉材料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3)如果是需要补充必要的相关材料,法院应当及时告知补充。

(4)如果已经补充完相关材料,法院就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如果立案后才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存在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相关法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中,关于离婚案件、收养关系的案件,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或者由被告向法院起诉、或者原告等待六个月后再起诉的,就不存在“不予受理”的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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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被驳回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吗

您有问题,我有答案,这就是缘分啊(握手)。

1、如果是一审(判决书的文号里带一个“初”字)诉讼请求被驳回,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上诉到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判决书的文号里带一个“终”字)。

2、如果是二审被驳回,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再审(相当于法院的纠错程序,如果原来的判决确实存在错误,通过再审撤销原来的判决,重新判决)。

3、如果是一审被驳回,又已经过了上诉的15天期限,又不符合申请再审的情况,那么除了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外,一般不能再次起诉,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一事不再原则(相同的原被告、相同的诉讼标的、相同的诉讼请求或者后面这个诉讼的诉讼请求实际是要否定前面这个诉讼的判决结果)。说白了,就是法院对同一个案子,不存在重复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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