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16 15:25:02浏览60次
导读:合同欺诈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和一般诈骗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犯罪。但是,合同诈骗罪行为人主观故意发生的时间不同于一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行为人主观故意发生的时间可以是行为人行为的开始,也可以是其他法律行为的过程。换句话说,可以是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初就已经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也可以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行为人启动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意图。后者是合同诈骗罪的一个特别突出的特点,其表现形式和方法多种多样,隐蔽性强,对调查取证的要求极其细致和严格。但是,普通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都发生在行为开始时,犯罪的关键点都发生在实施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等诈骗手段之前。也就是说,犯罪人在通过各种欺诈手段进一步实施其意图之前,经常犯下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罪行。这类似于合同欺诈之前的情况。
第二,与行为人实施犯罪时所使用的合同的客观表现形式相区别。合同欺诈的客观表现与普通欺诈者的区别在于合同是否用于欺诈。虽然据说所有的合同欺诈都不能被定性为合同欺诈。然而,毫无疑问,所有的合同欺诈都是利用合同进行的,合同欺诈所涉及的合同必须是双方意志的客观存在。行为人单方面伪造合同文本,骗取他人信任,骗取财物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只能视为普通诈骗罪中不同的犯罪方式和手段之一。也就是说,合同欺诈者在实施欺诈时,无论欺诈方编造了多少事实并隐瞒了多少真相,都必须拥有与受害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的真实内容。这份合同只是欺诈的有力证据。在这一点上,在实践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合同法》允许合同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存在,如电子数据交换载体。这里的口头表达使许多调查人员无法正确理解案件的性质。事实上,在合同双方就交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是否有书面形式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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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交易客观地发生,双方就交易事宜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后,“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另一个区别是犯罪主体,它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cr
综上所述,在判断行为人利用合同实施的欺诈行为应定性为合同欺诈还是普通欺诈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我们应该看行为人,如果行为人是单位,就不能是普通欺诈;从合同的性质来看,如果所涉及的合同是双重服务付费合同,那就是合同欺诈。行为人单方面伪造合同,或者是单一服务和无报酬合同的常见欺诈行为。**后,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欺诈意图出现的时间,合同欺诈者的欺诈意图可能是在履行合同,但普通欺诈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