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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统计局原副局长强奸少女一审被判8年

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9 10:45:02浏览56次

据司法网报道,10月29日下午,浙江省苍南县法院以强奸一名14岁以下女孩的罪名判处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佳敏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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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广播电视台的副驾驶周世昌也因强奸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今年6月12日下午6时,王佳敏、周世昌等人来到苍南县灵溪镇金乡路与北唐路交界处,接14岁以下的女孩刘某某和18岁以下的女孩王某某到镇上的一个农家一起唱歌喝酒。

在此期间,王佳敏和周世昌讨论了当晚如何与刘某某和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当晚10时30分左右,周世昌等前往苍南某酒店,登记入住302、303房间,并将刘、王带到3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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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02房间洗澡后,王佳敏借口带走其他人,立即去303房间强行带刘某某到302房间做爱,但刘某某拒绝。刘牟某避开,王牟某不松口。周世昌见此情景,上前拉开王某,将他推倒在303房间的床上与他发生性关系,但王某的顽强抵抗**终失败。

在此期间,强行将刘某某拖到303房间的卫生间,脱掉刘某某的内外裤,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认为,王佳敏和周世昌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王佳敏因强奸14岁以下的女孩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周世昌的犯罪行为是未遂,可以根据犯罪既遂从轻处罚,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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