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6 16:35:02浏览126次
一、案情
被告张前往镇康县行政公署位于镇康县广场公园的仓库,从外墙爬到屋顶,通过通风口进入仓库。他在一楼楼梯左侧第一个房间偷了8瓶茅台酒、2瓶红花郎酒、2瓶澜沧江酒、1瓶国窖1573酒和1瓶长城干红。
二、案件焦点
张灿转移藏在屋顶上的茶饼被认为是有预谋的盗窃?
三、五六懂法网小编说法
这个案例着重于如何理解盗窃。不同的案例自然会因不同的藏匿地点、时间长度、管理模式、转移措施、行为认知、对象大小等而反映出不同的结果。就本案的特殊性而言,机关事务管理局仓库位于镇康县广场公园内的一栋两层建筑内,专门用于库存。除了外墙上某个位置的监控探头外,管理人员很少出入,屋顶上的通风口也没有通过楼梯连接,这使得被告认为将财产藏在屋顶上是安全的,并在一个月的清晨再次通过外墙爬上屋顶转移隐藏的财产。根据失控理论、控制理论或失控加控制理论的分析,业主主观上认为财产被盗,无法预见它仍在屋顶上。客观地说,所有者从未找到该财产,并失去了对该财产的控制。主观上,被告认为藏在屋顶上的茶饼不会被发现。客观地说,财产从房间转移到屋顶,隐藏的财产再次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