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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倒赔偷瓜贼后续,瓜农倒赔偷瓜贼该如何维权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2 20:35:02浏览93次

据河南都市报7月31日报道,庞大哥的家人承包了200亩土地种植西瓜和玉米。附近的人经常在瓜熟了后来偷,有时偷的比卖的多。其他村民偷得不够多,直接开三轮车去安装。庞哥打了好几次电话报警,都没有成功。最近,一个偷瓜贼在偷西瓜时被庞大哥抓住了。双方在拉瓜贼时受伤。经警方调解,庞大哥不得不赔偿300元。这让瓜农们大吃一惊,也让他们束手无策。以下小系列将解释甜瓜农民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

一、瓜农倒赔偷瓜贼该如何维权

盗窃是指为逃避他人控制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在上诉案件中,瓜贼盗窃西瓜属于盗窃,但数额仍然很小,不构成非法犯罪。

但是,它损害了他人的权益,并要求对盗窃行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数额超过一定数额,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偷别人的西瓜是违法行为。如果案件价值相对较大,就已经构成犯罪。现场抓小偷属于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过程中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事实上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冠农在抓小偷的过程中,不需要对与他人发生的纠纷造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冠农对瓜贼进行赔偿是不合理的。关公可以像警察一样申请重新调查,并向偷瓜贼要求合理的赔偿。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理论、转移理论、隐匿理论、失控理论、控制理论、失控加控制理论。我们提倡失控加控制,也就是说,当受害者失去对财产的控制或犯罪者控制了被盗财产时,盗窃就完成了。受害者的失控和行为者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受害者失去控制意味着对行为者的控制。然而,二者之间也存在着缺乏统一性,即受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没有控制财产,这也应被视为既遂盗窃,因为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而既遂盗窃与未遂盗窃的区别在于社会危害性的不同。

就盗窃而言,伤害的程度不是犯罪者是否控制了财产,而是受害者是否失去了对财产的控制。因此,即使犯罪人不控制财产,只要受害者失去对财产的控制,盗窃将被确定为已完成,没有理由像企图那样惩罚它。

例如,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犯罪人将他人的财产扔在远离火车的轨道上,并打算在下火车后取回财产。另一个例子是,犯罪人将别人放在浴室里的金戒指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目的是非法占有,打算将来拿走。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犯罪人出于某种原因没有控制财产,但因为受害者失去了对财产的控制,也应被视为已完成的盗窃,而不是企图盗窃。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盗窃行为是否已经完成时,必须根据财产的性质、形状、体积和大小、受害人对财产的占有以及行为人的盗窃模式来判断。在入店行窃的情况下,对于小的财产,当犯罪者把财产放在他的胳膊下,放在他的口袋里,藏在他的胳膊里时,就完成了。然而,就大型财产而言,只有当财产搬出商店时,才能认为它已经完成。

另一个例子是工厂的财产盗窃。如果任何人可以进入或离开工厂,它将在财产从原来的仓库或车间搬出时完成。如果工厂的入口和出口非常严格,而且出口门必须经过检查,那么只有财产可以搬出大门。另一个例子是间接盗窃。如果被使用的人控制财产,即使使用财产的人不控制财产,也应视为完成。

三、盗窃主要特征

侵犯的对象是公有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是犯罪人秘密窃取了财物

本罪只能由主观故意构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是瓜农应该如何补偿和保护自己权利的相关内容。盗窃本身是非法的,但是根据盗窃的数量和性质,惩罚是不同的。目前,瓜农在这起事件中已经追回了先前的赔偿300元,而瓜盗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在这篇文章中,我想提醒你不要做非法行为,如偷窃。同时,在这种情况下,瓜农也应该合理合法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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