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9 14:00:07浏览150次
盗窃罪的构成
盗窃是指为了非法占有而盗窃大量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多次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盗窃罪是所有国家中发生率最高的犯罪。许多国家的刑法规定盗窃罪为第一财产犯罪。
该功能如下:
1.客观上表现为盗窃大量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公私财物。
盗窃的对象是财产,它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根据《刑法》第196条、第210条和第265条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抵扣税款的发票,盗窃他人的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的电信号码,或明知故犯地使用被盗或复制的电信设备和设施谋利,应作为盗窃罪处罚。非法给电信卡充值并使用电信卡,造成电信费大量流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接入账号和密码接入互联网,给他人电信费用造成较大损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盗窃枪支、弹药、公文、印章等物品的,不得认定为盗窃罪。
盗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拥有的财产。客观地说,占有指的是实际支配,这不仅包括在实际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可以从社会概念中推断出的财产支配者的状态。
2.盗窃只能由年满16岁并有能力识别和控制的自然人实施。
3.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盗窃行为会导致对公私财产的侵犯,并希望或允许这种结果发生,也具有非法占有所有公私财产的目的。犯罪人必须意识到他偷的是别人的财产或全部财产。如果他错误地把它作为自己的财产或全部财产拿回来,他就不会被判盗窃罪。然而,即使一个人自己的财产为他人合法拥有,偷窃财产的行为人也将被判犯有盗窃罪。此外,只有当有人窃取他人的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的电信代码,或故意使用被盗或复制的电信设备和设施"牟利"时,才构成盗窃。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营利性”是指为销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