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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来源:刑事常识作者:云露光 时间:2022-05-14 23:42:18浏览381次

一、拘留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应当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拘留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服刑期间,服刑人员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发给工资。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最严厉的制裁,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长期限为15天,期满即予释放。将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看守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司法羁押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法院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羁押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长期限为15天。法院会将被拘留人移交公安机关羁押,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刑事侦查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被拘留的人。如果被拘留者被批准逮捕,将按照《刑事诉讼法》进行审判。刑事拘留不是一种惩罚或制裁。如果无罪释放,被拘留者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控制时限和执行机关

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判处管制,根据犯罪情节,同时禁止罪犯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和接触特定人员。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刑事拘留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二、刑事拘留期限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时间可以延长1至4天。对在逃犯罪、多次犯罪、团伙犯罪的主要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报请审批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天。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刑事诉讼中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脱逃、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羁押期限为37日。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带来的“拘留和拘役有什么区别”的回答。刑事拘留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以达到惩罚的效果。拘留是非常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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