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挂名领取薪酬是否构成受贿犯罪?

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8 21:20:03浏览67次

在查处贿赂案件的过程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包括其他有特殊关系的人员,会以一些企业单位的名义领取工资或其他报酬。类似的现象有两个特点。一是领取薪酬的员工与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或者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有特定的利益关系。目前,法律将此类雇员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相关人员”。二是给予补偿的单位大多是私营企业,补偿的名称是可变的。

推荐阅读:什么是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还是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对受贿罪有什么影响

上述行为可以被视为贿赂吗?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这种行为基本上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某个特定的关系人因为没有向相应的企业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务而“名义上”领取工资,这与直接收受财物没有实质性区别,应当以受贿罪论处。 第二,虽然某个特定的相关人员参与了工作,但获得的工资却明显高于该职位的正常工资水平,这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变相的贿赂。但是,考虑到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工资分配不规范,在确定实际收到的工资是否等于正常工资以及如何确定贿赂数额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法律很难准确界定这种情况。 第三,如果一个特定的相关人员提供正常工作并获得报酬,就不存在非法接受财产的问题,不能被视为犯罪。

从理论角度来看,这三种情况之间的区别只是一个简短的概括分类,但每个具体情况可能并不完全和准确地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之一。

无论有多少法律法规,都只能是概括性的,不能是全面性的,而实际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实际问题需要相应的证据来再现,包括时间和空间的变化等因素,这些因素也影响到证据特征对事实的准确反映。因此,对于每一个案例,我们都应该在仔细分析的基础上做出仔细的结论。(于兴泉,大成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