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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追诉期限是多久,故意伤害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来源:故意伤害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5 09:30:03浏览72次

一、故意伤害罪追诉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是故意伤害罪。根据《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罪案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提起,不需要符合上述轻微伤害标准。

二、相关知识

(一)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被殴打或者侮辱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或者以暴力强迫证人作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看守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殴打或者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督人员指使被监督人殴打或者身体虐待其他被监督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盗窃公私财物的,除责令恢复原状外,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获取债务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1983年12月10日)

两个,p

第四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传播迷信邪说,教唆、胁迫其成员或者他人自杀、自伤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2000年11月15日)

第六条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匿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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