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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还是犯罪分子,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将被从重处罚

来源:传播淫秽物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9 11:50:03浏览143次

法院将加强对涉及手机和互联网的“黄色相关”案件的审理。

应对手机色情的司法解释即将出台

手机、网络“色情”案件的累犯、团伙犯罪的主犯、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将从重处罚。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记者今天在**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传播淫秽物品等刑事案件1414起,涉案人员1744人,审结案件1273起,涉案人员1580人。地方法院将加大审理手机色情信息犯罪的力度,向青少年传播色情信息的犯罪分子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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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扫黄打非”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走私淫秽物品、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提供他人书号出版淫秽书刊、传播淫秽物品、组织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组织淫秽表演、非法经营等犯罪。据统计,2009年1月至10月,国家法院受理了1,414起上述犯罪案件和1,744人,审结了1,273起案件和1,580人。**高人民法院第三刑事法院副院长、**高人民法院“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朱鹤庆表示,今年地方法院将对涉及色情内容的手机网站进行审判。打击非法出版物、报纸和期刊;打击出版物侵权和盗版案件是相关工作的重点。地方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维护新闻出版和互联网的正常秩序。

网络色情一直是“扫黄打非”运动的焦点。**近对手机色情的打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也是“扫黄打非”运动的重中之重。各级法院将彻底调查和惩处此类案件中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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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院也将发布相关的司法解释。朱鹤庆说,为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控制打击范围,重视打击效果,地方法院将对“黄案”累犯、团伙犯罪主犯、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

据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出版物司副司长、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毛介绍,2009年共查获非法出版物6595.8万份,其中非法出版物488.5万份,淫秽色情出版物144.3万份,侵权盗版出版物5684.4万份,非法报刊278.6万份。关闭了136,300多个未注册网站,关闭或封锁了15,000多个色情网站,包括11,000多个手机网站,删除了150多万条网上不良信息,其中80%-90%的网站服务器位于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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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上传淫秽物品是指行为人在互联网上加载淫秽电影、表演、动画、视频文件、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短信等淫秽物品并将其公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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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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