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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诉讼时效,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来源:欠条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5 08:05:04浏览147次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债权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将强制债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但是,法定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虽然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但债权的行使只会受到阻碍,权利本身和请求权并没有消灭。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发现无理由中止、中断或延期,判决应驳回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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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2008年5月,我的一个朋友给了我一张欠我的煤钱的借据。借据没有写还款期限。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时效若干规定》,这是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吗?我听说借据和借据的诉讼时效不同,对吗?那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道:

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如果还款期限没有写出来,就不会有时效,所以你可以放心。

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百六十条海上拖航合同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三条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自行计算结束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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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未声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的,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公民权利的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技术合同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事人自合同法实施之日起一年以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未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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