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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提前还约定利息可以减付吗

来源:高利贷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6 16:10:03浏览79次

如果贷款提前偿还,利息能降低吗?以下是您的详细答案。

咨询:

去年1月1日,我向李某借了10万元。借据同意在明年1月1日前偿还贷款,并同意高利率。 前几天,我联系了李某,提前把贷款全部还给他了,但双方对如何支付利息有不同意见。李某要求按照原始借据规定的2年时间付款。我认为原始借据中规定的利息已经很高了。现在我已经提前偿还了,所以应该根据我实际使用贷款的时间来计算。请问,我同意李某的观点吗?

解答:

当你向李某借钱时,双方就形成了合法的私人借贷关系。你已经偿还了贷款本金。双方的主要争议是贷款利息。

首先,就利率而言,你同意的利率应该符合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贷款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控制,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含本金利率)的4倍。如果超过限额,超额利息将不受保护。”第7条规定:“贷款人不得向本金收取高额利息。如果在听证中发现债权人已将利息计入复利计算,如果利率超过第六条规定的限额,则超额利息不予保护。

”因此,利息不计入按本金计算的复利,利率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含利率本金)。超过利率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当你计算利息时,你应该按照这个规则来处理。

其次,《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由于您在借据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的计息方式,李某现同意并接受您的还款,表示同意变更还款期限。因此,李某只能要求您按变更后的期限支付法定约定的利息,即按您实际使用贷款的时间计算利息。你的陈述符合这项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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