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6 12:58:31浏览146次
【贷款合同纠纷】贷款纠纷有两个常见问题。贷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金额的货币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返还相同种类和金额的货币的合同。
首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没有关于如何支付的协议时,是“先还原价,还是先付利息”
在有息贷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补充。
二、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下,没有按时还款。逾期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
有同志指出,借款人在支付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受到了处罚,支付违约金是变相计算复利。逾期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同时执行?
笔者认为,《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该条款的理解应当是,按期还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借款人违反其基本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合同中如有违约金,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未约定违约金,即除正常利息外,逾期利息按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换句话说,当事人不仅可以索要逾期利息,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罚息。利息和违约赔偿金可以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