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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当事人约定十年保证期是否有效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7 17:00:11浏览120次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债务的方式有很多种,担保人是担保的一种常见形式,担保人的担保有一定的期限,那么当事人约定的十年担保期限是否有效呢?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一、当事人约定十年保证期有没有效力

问:我和李是多年的好朋友。李因业务急需资金周转,向我借了人民币32万元,为期两年。

赵作出了连带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后10年。但现在我听说法律规定的最长保证期是2年。我们同意的10年保证期有效吗?

甲:管用。《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一般为6个月至2年,但《担保法》允许双方在保证期内行使自主权。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短于6个月或长于2年,原则上应予以约定,但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原则。因此,你方保证期为10年的协议是有效的。

二、担保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2条(以下简称《担保法》),同一笔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按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索赔,或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担保人清偿其份额。由此可见,乙方和丙方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债务责任,你方有权向两个担保人主张权利。

保证期间的界定和定性一直是学术界争议的问题,如何界定保证期间与保证期间的定性密切相关。因此,准确界定保证期间的含义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保证期间的定性和正确运用。但是保证期到底是什么?所谓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在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推定期满后,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保证期间,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在共同保证中)。如果债权人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上述主张,担保人将不承担担保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了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其次,根据《担保法》第21条,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以本协议为准。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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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应该提醒您特殊的保证条款。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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