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什么叫做反担保,2020年反担保应该怎么实现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2 20:15:04浏览66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反担保的问题。然后许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和它包含什么样的法律知识。事实上,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读好下面的文章,我希望你的问题能得到解决。今天,网站编辑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并帮助你。2020年反担保应该怎么实现

诉讼保全也称为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判决生效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判决生效后的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以保证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得到赔偿。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措施一般包括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推荐阅读:担保法司法解释三,与担保法相关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执行。”

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推荐阅读: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技巧

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申请将被拒绝。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被责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实施。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这是我国诉讼保全制度的法律基础,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财产保全。”这是我国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反担保制度的法律基础。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对担保有不同的要求。利害关系人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申请将被驳回。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以上三条规定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完整总结,对于保证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法院判决能够得到履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这是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立法宗旨。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允许申请人通过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不承担赔偿责任,将导致申请人权利的滥用,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时,有必要提供担保。这也符合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

以上是法律知识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