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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保险,企业职工的工伤待遇

来源:养老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7 13:33:02浏览150次

7月1日,湘西自治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收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在上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湘西自治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梁洪介绍,2009年,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工资的75%、80%、85%和90%四个档次按月发放,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供养亲属人数按月发放。根据《通知》规定,湘西自治州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从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20元。此次调整后,如果伤残津贴低于2009年协调区最低工资,则补充至协调区最低工资。同时,自2010年1月1日起,湘西自治州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的职工供养亲属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据梁洪介绍,目前,湘西自治州有5名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54人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抚恤金。他提醒,企业工伤死亡待遇上调,必须先自己申报,再由国家工伤部门审核确定。符合《通知》要求的可以尽快向当地工伤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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