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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养老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8 20:33:02浏览114次

2010年如何补交欠款

问:今天刚发现2010年没交养老保险。可以还吗?

答:2010年年度扣除期未缴纳的参保居民,可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身份证到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补缴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你需要为新被保险人办理另一个手续吗

问:我申请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想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吗?

答:任何个人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已在我市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个人,应回到办理城乡医疗保险登记的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金会自动以200元支付吗

问:我60多岁了。政府会自动每月给我发200块钱的养老金吗?

答:我市年满60周岁的老年居民需要到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手续。之后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养老金,无需缴费。未办理保险登记手续的老年居民不能领取养老金。

你想设立一个新的“一卡通委员会”吗

问:我办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卡通委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重新办理“一卡通委托”吗?

答:不需要单独办理。地方税务部门将直接从个人医疗保险委托账户中代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个人只需在缴费时间内在原委托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如何获取卡用户号

问:参加保险后如何获取支付卡用户号?

答:个人使用一卡通缴费扣除费用,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应直接向居民(村)委员会查询缴费用户号,也可直接登录地税网站-网上查询-“一卡通用户号查询”栏查询缴费用户号。

如何了解保险情况

问:被保险人如何知道他的登记和付款?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直接登录地税网站-网上查询-“全国社会保障保险缴费查询”栏目,查询个人参加和缴费情况。个人使用一卡通缴费扣款的,也可以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扣款情况。

被征地人员

可以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问:我是被征地的人。我已经参加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已按《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但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前次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可同时合并。达到规定的领取待遇条件后,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未来待遇水平来看,除非经济特别困难,否则不要选择这样改变。

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被征地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以领取退休待遇,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残疾人如何参加保险

问:我是符合参加保险条件的残疾人。因为无力支付可以参加保险吗?

答:如果被保险人是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计划生育对象中的残疾或死亡独生子女,且

3.身份变更为农村计划生育补贴对象或者残疾人、低保对象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如何办理人身保险中止手续

问:我想办理人身保险中止手续。我该怎么处理?

答:参保人员因退休或就业等原因需办理停保手续,每月6日至月底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停保。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何办理首保

问:城乡居民首次参保应在何时何地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可于每月6日至月底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参保,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到各区地方税务局办理参保登记。申请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1、 《参保个人停保登记表》 ;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政府补贴的残疾人及低保人员应提供《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有一个45-59岁孩子的夫妻提供《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两个女孩的夫妻提供区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5.在农村计划生育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等缴费困难的群体,应提供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证明;

6.未办理社保卡的,还应提供卡的照片(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不需要提供照片)。(卢天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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