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个体经营作者:仵正真 时间:2021-05-19 14:15:31浏览87次
误区一:合伙企业被误认为是公司设立经营。对于合伙企业来说,一些合伙人对自己的权利了解不够。他们错误地把合伙企业认作是企业设立和经营,不知道企业性质和自己财产的关系。
事实上,合伙人本身应该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即涉及其个人财产。比如甲、乙、丙三方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三人需要用个人资产抵减企业所欠债务。如果甲、乙双方都没有个人资产来抵消企业所欠的债务,丙方虽然已经清偿了按照合同应该分担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来清偿甲、乙双方所欠的债务,当然此时丙方有财产追索权。
误区二:公司是我的,公司财产也是我的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一人公司”等中小企业数量逐渐增多。有些投资者误以为成立和经营的是有限公司,其实是独资公司。公司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将公司财产与家庭或个人财产混为一谈,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导致公司人格的丧失和“有限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仍将收回股东个人财产。
误区三:虚报注册资本,扩大注册资本
在公司成立时,一些企业家经常使用虚报注册资本或抽回注册资本出资的手段来显示自己的“实力”。但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风险,如填充出资、否定公司人格,甚至构成犯罪。
误区四:没有仔细了解我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可以说是公司的“章程”。如果企业主不认真理解自己的章程,在经营过程中就会出现小股东权益保护等问题,甚至导致公司陷入僵局。因此,公司成立时,企业所有者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计公司治理结构,并重视公司章程的设计。
误区五:不了解融资中的陷阱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不足的情况,企业要想做大,融资是必然的。目前较为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借贷、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融资等。
事实上,不同的融资方式有不同的法律风险。例如,民间借贷可能会遇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票据诈骗”或其他金融凭证诈骗等法律风险。银行借款时,可能会陷入“高利润转移贷款”、“非法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的法律风险黑洞。因此,企业主在融资时应注意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理念,以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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