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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可以撤股吗,合伙开店后想要撤股如何处理

来源:个体经营作者:任晏纵 时间:2021-05-19 16:45:31浏览63次

在法人合伙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中,应当先清偿合伙财产,只有在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应当清偿各法人合伙的财产。法律建议:合伙开店如何退股

我的一个朋友开了一家排骨饭店,让我收5.5万。我同意了,但是现在想摆脱。我还不想搞不好关系。我还不想公开。备注;合伙不到一个月

律师回答说:

提前30天通知他,不影响业务。不能和他搭档可以退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相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一个或者几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第二十八条一个以上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以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中止该事项的执行。如有争议,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解除委托。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方式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采取一人一票、全体合伙人过半数的表决方式。

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方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位置;

(三)处置合伙企业的房地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独自或者与他人合作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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