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1 22:26:26浏览85次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的关系
首先,违法行为与事故的认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违法行为不一定对事故的发生和后果负责。
所谓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为了确保当事人对事故承担责任,首先要确定他是否违反了规定,然后再确定违反规定与事故的发生和影响的大小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如果有违规行为,没有必要承担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如果机动车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a)在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我们应该区分双方的性质,谁是责任的主体。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应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责任。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将识别不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