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酒驾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4 08:50:03浏览118次
民办教师酒后驾驶处罚,如果酒后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所在单位应给予降低职务等级、撤职或开除处分。酒后驾驶应当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
一、民办教师醉驾应该怎么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判决后,该司机将被判处刑事拘留,并处以罚款。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应当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3.《驾驶处罚标准》中,除了对酒后驾驶的相关处罚外,恐怕很难保留这一职业,因为教师职业有相应的管理(违反职业道德)规定(开除、等等。)。
4、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刑事拘留,并处罚款;被单位降低职务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
二、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照刑法第1331条**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所称“道路”和“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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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后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1331条**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并逃逸,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行驶、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调查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 《刑法》 **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危险驾驶罪》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刑事拘留,并处罚款。
3.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驱逐。
行政机关任命的机构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应当予以开除。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事业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降级和撤职处分。酒后驾驶被吊销的,5年内不能再次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被吊销的,10年内不能再次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驶逃逸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