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谁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人的死亡赔偿?

来源:交通事故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1 22:39:12浏览128次

原标题:谁来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人的死亡赔偿?

这个事故在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发生了。有些是小事故,有些是大事故。我们为那些失去生命的人感到难过,同时我们也讨厌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并导致这些事故的人。我们不能忍受他们的痛苦。但是我们应该知道相关的知识。重庆市瑞通律师事务所李峰律师分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赔偿由谁承担

1.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应当根据当事人违反交通法规的具体情况,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死者确因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应当确定其承担责任。

2.无论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应承担违反交通法规的责任,不能免除当事人的死亡责任。

3.处理交通事故的核心问题是确定事故的责任,并根据责任的认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责任人已经死亡,就不应该追究责任,这将不会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可能加剧对另一方利益的损害。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只要认定事故是因当事人生前的违法行为而发生的,则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死亡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行驶的疾病,或者疲劳过度影响安全行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或者纵容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李锋律师补充道:

三、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用。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和治疗情况,在支付本条**款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赔偿被害人亲属在处理丧葬事务中发生的丧葬费、扶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交通费用、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申请认定。回到搜狐看更多

责任编辑: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