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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未撤销法院能否判决其婚姻无效?(一

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5 21:27:03浏览62次

想知道最新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婚姻无效咨询?想让你们的婚姻过程更顺利?没错。法律咨询网与法律专家联手,为您提供婚姻等专业的信息咨询。我们来看看不可撤销的法院是否能宣布他们的婚姻无效。

原告刘奇娥、被告王。

原被告和被告是表兄弟,都有小学学历。1991年自由恋爱,1992年1月在不懂婚姻法的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在原告家中定居,原被告、被告和原告父亲共同建造了三栋具有民用结构的房屋。1993年,原告与父亲分居,但他的房子不在分割。在同居期间,原被告和被告共同购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一台研磨机、一套家具和其他日用品,并为他们仍欠的债务找到了0元。之后原告认为他和被告是表兄弟。不了解婚姻法,不顾父母兄弟姐妹反对,自由恋爱,与被告结婚。婚后未能怀孕,没有孩子;被告虽与自己共同建房并添置家具,但未能保住房子,造成债务和生活困难,请求依法解除关系。被告还同意与原告协商释放分割的财产和债务。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与被告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其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第12条规定,判决如下:

1.原告刘琦娥与被告王的婚姻关系无效,应当依法解除。

二.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在分割,分享,债务应一起偿还。

婚姻包括婚姻行为和婚姻形成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正式要求。所以,所谓结婚,就是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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