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2 10:52:02浏览55次
在文登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条件?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证明材料?发生意外,即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怎么办?下面五六懂法网边肖会给你详细介绍。
一、结婚登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4.男女双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5.男女都没有患上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二、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三、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怎么办?
当事人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不能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加盖印章的户口卡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籍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卡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首页办理婚姻登记。
四、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到一方有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本(本人户籍卡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已婚”)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协议包含自愿离婚的含义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五、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
2.无档案的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单位出具结婚证或遗失证明、离婚证,有档案的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备案证明;
3.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或离婚登记证声明书》。
更换婚姻登记证或者离婚登记证,应当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六、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当事人因故不能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时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的时间、承办机关、目前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委托方应同时提交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