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2 11:04:02浏览104次
两个相爱的人要组织一个家庭,要有属于自己的孩子,首先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然只是一张纸,但却是你们是合法夫妻的唯一证明。所以,http://www .搜狗.com的?请见五六懂法网边肖向你介绍:
1、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核对相应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结婚;
4.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
5.当事人宣读自己的声明,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员在监誓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双方提交的文件、证件、报表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7.出具结婚证。
(一)常住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4张2寸大照片。
(一)港澳台居民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同胞回乡证;
(二)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3.双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登记的,应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栏签名或按指纹。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再婚登记初审后,应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应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介绍的有关结婚登记手续流程是怎样的法律知识。从上面可以看出,结婚登记的程序是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在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表,配合工作人员核实材料,检查是否符合结婚登记条件,最后宣读结婚宣言,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