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08:16:02浏览90次
核心提示:新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下《五六懂法网婚姻法》编辑详细介绍2013年最新结婚登记程序。
一、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或镇人民)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提交的证件: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现场复印件)。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现场拍摄,但需支付一定费用)。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期限:文件材料齐全,当场登记,出具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婚前检查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是免费做的,因为婚前检查更提倡,有利于产前产后护理。婚姻登记虽然是婚前检查的证明,但我个人觉得登记前的婚前检查对双方都有责任,也是必要的。
四、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由所在国公证处或主管机关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所在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所在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五、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a)法定结婚年龄之前:
(2)不是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当事人之间的垂直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向上计算,双方起源于同一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堂兄弟、叔叔、侄女。);
(5)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目前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为重度和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当事人不具备婚姻意识能力和重度精神疾病,且在发作期有2例攻击性和有害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