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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结婚登记的流程,结婚登记去哪里登记

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09:02:02浏览149次

婚姻登记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出于自己的意愿进行登记,所以一旦有人胁迫,可以撤销婚姻登记。让我们来看看五六懂法网边肖的撤销结婚登记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撤销结婚登记应该怎么办

(一)行政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宣布婚姻无效。被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2.能证明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被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应当撤销婚姻,宣布结婚证无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二)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婚姻。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一方因受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要求撤销婚姻的诉讼应该通过判决而不是调解来结案。因为婚姻的效力只能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定,而不能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确定。

上述两种程序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申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被要求取消胁迫下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能够出具证明胁迫婚姻的证明材料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宣布取消婚姻。被胁迫方虽然可以出具证明被胁迫婚姻的证明材料,但如果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应当按照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以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关于可撤销婚姻中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通常需要他们先与分割谈判。但是,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或出现任何争议,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在分割的财产。

二、撤销婚姻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在《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规定处理原则,众说纷纭。有一种观点认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是非法婚姻,非法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区别于合法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原则。处理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的原则应当是:

1.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份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双方同居期间的收入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继承和捐赠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解除时,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属于个人。

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照份额处理。在婚姻被确认无效或婚姻关系被取消后,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分享共同财产。

三、结婚登记条件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立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人进行登记,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但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申请登记,应在接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必须加盖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专用章。

当爸爸

(2)非自愿;

(三)有配偶的;

(四)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带给撤销结婚登记应该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婚姻需要两种欲望。一旦其中一方不愿意,婚姻可以解除。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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