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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

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09:10:03浏览106次

婚姻登记是男女双方成为婚姻关系并产生婚姻效力的必要程序。如果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结婚,那就不是合法婚姻,所以婚姻登记很重要,那么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具体内容由五六懂法网边肖回答。

一、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

婚姻登记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核、登记三个环节。

1.中国公民在中国申请结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文件和证件:

(1)账户;

(2)居民身份证;

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离婚一方恢复夫妻关系的,双方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在中国居留和临时来中国的外国人、华侨和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均须向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必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必须持有:

(2)本人户籍证明;

3.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结婚人的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证明。

二、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一)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1.当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2.技工(军人)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军官证、军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3.香港居民

(一)港澳居民旅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

(一)港澳居民旅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省居民

(1)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省户籍的有效身份证。

(3)经台湾省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华侨

(1)我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无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外国人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由所在国公证处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所在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或者东道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我没有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证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男女双方想结婚都要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完成即成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整理的关于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的相关内容。我国的婚姻登记成本还是比较低的。你要准备好身份证,去民政局。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或有任何问题,你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他会给你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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