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09:32:02浏览134次
有哪些l离婚登记被婚姻登记机关驳回的案例?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受理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五六懂法网边肖会给你详细介绍。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3.双方都要求离婚,但在子女、财产等问题上没有共识;
4.双方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5.离婚登记手续不全;
6.一方是精神病人;
7.双方都没有结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结婚登记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有配偶的;
4.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
5.患有依法禁止结婚或者延期结婚的疾病的。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在第六条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不予登记:
(a)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
(2)不是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