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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婚姻登记管理不予受理的离婚登记情形

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09:32:02浏览134次

有哪些l离婚登记被婚姻登记机关驳回的案例?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受理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五六懂法网边肖会给你详细介绍。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3.双方都要求离婚,但在子女、财产等问题上没有共识;

4.双方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5.离婚登记手续不全;

6.一方是精神病人;

7.双方都没有结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结婚登记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有配偶的;

4.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

5.患有依法禁止结婚或者延期结婚的疾病的。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在第六条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不予登记:

(a)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

(2)不是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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