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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19:42:03浏览144次

我们知道,如果男女双方都想登记结婚,就必须自愿。然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民政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使其受到法律的保护。然后,这篇文章将向你介绍五六懂法网边肖的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婚姻登记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核、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想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出生日期、国籍、婚姻状况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注册时男女都必须在场。如果离婚了,还应该持有离婚证。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也应在进行婚前检查的地方持有。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如有歧义,应询问当事人,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待注册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立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人进行登记,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但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申请登记,应在接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必须加盖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到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取得所需证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发现其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未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的;有配偶的;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7次婚姻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二、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省居民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接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证明。

4.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公证处或主办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编的关于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的内容。婚姻登记首先由男女双方申请,然后经民政部门批准,再进行登记或不登记。详情请参考以上文章。关于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联系五六懂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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