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民法典规定复婚需要什么材料?民法典对复婚的规定

来源:复婚作者:敖灿灿 时间:2021-09-09 01:21:38浏览101次

如果夫妻之间有些矛盾,矛盾无法调和,很有可能会离婚。如果离婚后双方都想再婚,这个再婚程序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类似于初婚程序。民法典规定再婚需要什么材料?五六懂法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民法典规定复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在取得结婚证后恢复夫妻关系。

二、民法典规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登记的流程与婚姻登记基本相同,具体如下:

(1)应用。

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申报单。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

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四)审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节选自三、民法典规定再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男女双方离婚后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结婚。

《民法典》规定,再婚所需材料包括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以及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如有其他问题,欢迎访问五六懂法网进行一对一法律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