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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的依据和登记程序是什么

来源:复婚作者:令芳馥 时间:2021-09-12 10:51:52浏览143次

法律依据

再婚程序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要求恢复关系,则意味着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或者离婚原因已经消除。再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缴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并出具再婚登记证明,恢复夫妻法律关系。离婚当事人未经再婚登记,私下共同生活,不能取得合法婚姻状况,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第八条规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婚姻登记处将签发《婚姻法》和撤回《婚姻法登记办法》或离婚法律文件。

再婚登记程序

再婚,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并在《结婚证》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在取得结婚证后恢复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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