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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男女要复婚,是否需要办理复婚手续

来源:复婚作者:贡清妙 时间:2021-09-13 15:46:57浏览121次

问:鲁某和徐,女,前年离婚。前不久和双方亲戚朋友一起工作,最近准备复婚。请问鲁某和徐有些人要办理再婚手续吗?读者:张XX

张XX读者:

男女双方离婚后自愿复婚的,应当通过办理恢复婚姻登记手续恢复夫妻关系。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夫妻离婚后想去二次转转,男女双方都要亲自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因为,修改后的《民法典》第1083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申请再婚登记时,当事人必须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再婚申请进行审查,注销其离婚证,发给结婚证。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双方重新建立夫妻关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离婚后同居不再婚的现象。那么,此时婚姻关系的效力是什么呢?除《民法典》第1083条规定外,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还规定:“在中国结婚、离婚、复婚的公民,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法规在未办理恢复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不承认离婚后同居的效力,这种同居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是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被法律认定为合法婚姻关系;二是没有办理再婚手续,无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第三,非法同居期间出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第四,男女没有互相扶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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