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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手续办理?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复婚作者:别香菱 时间:2021-09-13 16:31:57浏览158次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已经离婚,决定复合,所以要办理再婚手续。只有这样,婚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再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下面我们就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1.应用程序。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4.审核并注册。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发生法律效力。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二、再婚后财产如何认定。

离婚和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终止婚姻关系,再婚形成的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连续性,而是两种行为,是两种独立的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在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自愿,否则在下一次婚姻中仍归个人所有。再婚其实是第二次婚姻,离婚时的分割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约定拥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且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第三人所知的,以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清偿。

通过以上解释,我们可以理解再婚需要向民政局申请。双方应携带相关文件和材料,民政局应通过审查。希望大家能理解。以上是五六懂法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五六懂法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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