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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来源:复婚作者:占水蓝 时间:2021-09-14 14:27:01浏览115次

再婚是指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那么再婚需要登记哪些证件呢?让我们和五六懂法网边肖一起仔细看看。

一、有效证件和证明。

再婚,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在取得结婚证后恢复夫妻关系。

二.中国公民

(一)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离婚或丧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和国籍证明(无国籍人士除外);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和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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