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复婚作者:贯云英 时间:2021-09-18 09:42:19浏览157次
1.广州市再婚需要的材料。
再婚,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件;
3.单位、居(村)委会或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异的,还应持有离婚证。
二、再婚注意事项。
1、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2.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3.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恢复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