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离婚条件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6 08:09:02浏览142次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法院调解因感情不和和分居两年而无效,应准予离婚。然而,与丈夫分居两年的何女士无法向法院提出离婚上诉,因为她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
昨天,何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感情不和,她和丈夫已经分居两年多了。
何女士和她的妻子已经这样生活了两年,但是他们周围的许多人仍然认为他们“像客人一样互相尊重”。“现在我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和我丈夫离婚,”何女士说。
然而,当她向律师事务所提出离婚申请时,她被告知法院不会受理此案,因为没有详细的“分居证明”。
这位律师说:“她并不像何女士那样陷入尴尬境地。”他说,中国现有的法律不要求夫妻分居的特殊程序。中国的离婚案件只要求当事人证明他们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事实,这可以被视为一种法律原因。然而,由于没有分离程序,证明分离已经持续了两年,因此特别难以准确操作。
他说,通常分居的证据主要是邻居、亲戚和朋友等的证词。
推荐阅读:新婚姻法诉讼中的离婚条件
但周围人对“同一房间不同房间”的证明可能涉及当事人的隐私,“这是很难处理的”。